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涉药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实施办法》、《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就开展2013年度芜湖市药学专业初级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已取得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药师、中药师、药士、中药士)的且未取得2013年继续教育学分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主讲人 职称
《药事管理与法规》—专题:药事活动的法律规制 必修科目 舒广伟 副教授
《药理学》—专题:临床合理用药研究 必修科目 侯 晞 教授
《药品检验基础》—专题:新仪器新技术在药物检测中的应用 必修科目 王启海 讲师
(二)培训时间
11月23日下午1:30点-5:30点上课,晚上7:00点-9:30点上课;11月24上午8:30点-12:00点上课,培训结束后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8日-11月23日上午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四)报名地点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处(芜湖市乌霞山西路18号西实验实训楼二楼)
公交路线:乘10、16、18、24、26、32、36、37、44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
联系电话:0553-4835230 联系人: 汪老师
(五)培训地点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西一报告厅或会堂,具体事项在报名时通知。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函》 初级班 培训费120元/人(不含证书、教材费,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其他
(一)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认定的首批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基地之一,承担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根据根据《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实施办法》、《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修满必修学分5学分。继续教育将作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的必要依据。
(三)请辖区内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组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初级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面授培训为主。
(四)本期培训联系电话为通知中公布的电话,通知网站为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请参加学习人员不要轻信其它不规范的培训误导和一些诈骗信息,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监督电话:0553-3856151
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