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与参保患者待遇保障密切相关,社会高度关注。目前,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一,导致了待遇保障有所差别。
尤其是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已经一致,而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统一,更加凸显了城乡居民之间待遇保障的不公平。
为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部署,2018年9月,省医保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物价局联合出台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安徽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新版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范围覆盖了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新版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收载医疗服务项目4666项;新版药品目录在《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的基础上,本着就宽不就窄、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收载报销药品2885个,其中农村参保居民用药范围增加1588个,增幅为122.5%;城镇参保居民用药范围增加48个,增幅为1.7%,进一步扩大了参保患者受益面。
为保障新版目录顺利运行,省医保局集中力量组织做好系统匹配、效果评估等工作,确保新老版本目录平稳有序转换。新版目录运行后,省医保局将随时关注运行效果,适时按程序作出优化,以更好地惠及参保患者。
来源:安徽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