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安徽省医药采购中心发布通知,拟订《2020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常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工作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今年7月),业界已流传出相关意见稿。当时版本提出,拟选择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临床常用非过评药品,分类分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而此次发布的意见稿则明确了采购范围:临床常用呼吸系统用药、抑酸药、肝胆疾病用药及医学影像对比剂。分别选取占2019年度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四类采购额前90%的产品,结合临床实际组织专家遴选确定。
共涉及231个品种,呼吸类用药88个,抑酸药41个,肝胆用药41个,医学影像对比剂31个。
意见稿指出,由企业确认专家议定的产品入围价,填报《谈判入围价确认函(报名表)》。企业若不接受产品入围价,将不接受该产品谈判。
企业申报产品降幅:
1.产品依据专家论证列入相应产品竞争组。具体分组及药品总数见下表,各组别药品数后期依据企业确认谈判入围价情况调整。
2.企业按产品申报降幅(以百分比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填报《谈判自愿降价承诺函》,确定谈判基准价。产品谈判基准价=该产品谈判入围价×(1-申报降幅)。
确定谈判企业及药品:企业于谈判现场递交《谈判自愿降价承诺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将现场宣读企业产品自降幅,根据竞争组内有效申报降幅产品数,结合产品申报降幅从大到小排序进行淘汰、确定谈判药品及企业。
申报最小降幅相同时,淘汰2019年度全省网上采购额最小的产品。具体淘汰规则如下:
各竞争组申报降幅产品数不足5个,不淘汰,直接入围谈判环节。
各竞争组申报降幅产品数大于等于5个不足10个,淘汰申报降幅最小的1个产品,同组其他产品直接入围谈判环节。
各竞争组申报降幅产品数大于等于10个以上的,淘汰数见下表:
在谈判基准价的基础上,入围谈判产品与专家组经两轮谈判议价,谈判成功形成带量采购谈判价。带量采购谈判价即为企业的实际供货价,应包括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安徽231个药品带量采购相关产品猜想
文章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