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联合开展了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安徽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委员会经审核评定,对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上报的所有A级纳税人进行了审核确认,并依法通过有关媒体公示。
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秉承“依法纳税、主动纳税、诚信纳税”的理念,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自觉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认真遵守国家各项税收法规,坚持依法经营,注重税法学习,加强基础管理,强化内部控制,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积极强化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努力构建和谐的税企关系。此次获得“安徽省A级纳税信用单位”称号已经是企业连续第三年获此殊荣。是芜湖绿叶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信誉和形象的体现。